关于开展副高及其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 |||||||||||||||||||||||||||||||||||||
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合肥研究院关于开展副高及其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科合院发人教字〔2017〕50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岗位聘用工作,请各单位主管部门和各位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附件材料。 申请人范围:截至2017年12月18日正式发文之日止,合肥研究院范围内在岗工作的在编人员、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3月1日)。离岗、待岗、长期病假、因私出国(境)等不在岗人员,各单位自聘人员,以及将于起聘当月(2018年3月1日)及之前退休的人员、延聘人员,连续两次申报未通过评审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岗位聘用。 请申请人对照《岗位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2),自行进行网上申报,网络报名地址为:http://pc.hfcas.ac.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4时,逾时网络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ppt报告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对科研(技术支撑)业绩有量化要求的岗位,申请人须填写《科研(技术支撑)岗位人员业绩审核表》(附件6);对管理业绩有量化要求的岗位,申请人须填写《管理岗位人员业绩审核表》(附件7);工人转系列破格申请人员须填写《参加推荐评议人员单位推荐表》(附件5)。附件5和附件7均须填写打印并签字,附件6无需签字。以上表格和所涉及的文章、项目、奖励、专利等纸质版证明材料请按照如下提交日期交至2号楼324房间,附件6和附件7填写完成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中请注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电话。
人教处联系人: 黄英杰,电话65591686,[email protected] 孙凌云,电话65591285,[email protected] 附件:
人事教育处 2017年12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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