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为二○一八级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的公告 | |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开展合肥研究院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合肥研究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籍的博士研究生; 5、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和处于休学期间的学生及在职/定向研究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6、延期超过一年的同学原则上不予申请,有特殊成果的,申报材料需经研究生处和合肥研究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方可申报; 7、研究生阶段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本次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上一次获得国奖之后取得的成果。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3万元。 三、评审程序 1、申请者填写《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初表》(附件1)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奖学金申请成果汇总表》(附件3),于2017年10月12日16:30前提交至各班班主任处,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②“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③“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④“评审情况”由研究生处填写,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⑤“基层单位意见”由研究生处填写,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培养单位意见”由国科大统一填写和盖章。 系统数据提交要求: ①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 ,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校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②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管理平台,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特此通知。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 |
上一篇: 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通知 | |
下一篇: 关于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的通知 |
版权所有:大气物理化学实验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湖路350号科学岛安光所
办公室:1号楼227室 联系电话:0551-65591560